- 巡逻车蓄电池
详细信息
品牌:贝朗斯,Trojan,骆驼,US,火箭rock 型号:6-EV-190,6V190AH 化学类型:铅酸 电压:6V 类型:起动型 电池盖和排气栓结构:开口式 额定容量:190AH 外形尺寸:260*180*260 mm 适用范围:叉车 票据支持:13%增值税,销售合同 配送支持:送货上门,全国多地提供安装 保修期:2年 检验标准:原厂包装、原厂配件
巡逻车蓄电池型号一览表
巡逻车蓄电池以电瓶作为牵引驱动力,适合城管巡逻*,*电瓶车巡航工作等,这种电力输出的巡逻车关键是蓄电池,在道路不平坦、爬坡时候需求输出电流比较大,所以它的寿命是保养及维护,巡逻车电瓶型号可分为6V、8V、12V三种电压,容量分别有:170AH,180AH,190AH,200AH,210AH,225AH,以5小时率计算容量。正常的使用寿命约2~3年,目前国内外电动巡逻车品牌:广州朗晴,苏州益高,深圳码西尔,珠海东之尼,东莞绿通,深圳沃森等,这种电瓶巡逻车也可作为旅游景区*、工厂保安巡逻使用,一直是游客、旅游景点以及大型游乐场所所青睐的 对象,至于为何受众多人所喜爱这肯定具有其优势之处。对于景区来说有的电动车不仅仅能乘载游客悠闲的享尽景区周边的美景外,其本身也是游客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如:具有古典与现代 美相融合的电动老爷车就是这样的,该款车辆外型古朴优美就与以往老上海的一些贵族所开的座骑一样。特别是他的车头每一个设计都具有其不同的风格很有特色,这也是观光巡逻车车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电动巡逻车蓄电池
电动巡逻车蓄电池是广州贝朗斯主营产品,经由多年的演变,目前所代理产品已经十分成熟,符合企业、政府采购招标体系,性能十分稳定,适合长时间、短途作业,巡逻车蓄电池有分免维护、加水电瓶两款,使用频率高,作业时间长,推荐使用免加液型电瓶,因为使用免维护巡逻车蓄电池容易膨胀,电瓶出现过度放电发热等现象,特别处于救护、运输应急状态时候,需要巡逻车电瓶的电力保证时刻充裕,避免发生出勤车辆抛锚。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公路延伸的范围越来越大,需要管理的路段和路产也日益增多。同时高速公路的突发事件,诸如交通事故、山体滑坡、道路拥堵以及出现冰雪团雾等恶劣天气,往往会严重影响交通出行的通畅和安全。提高高速公路管理水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也变得日益重要。因此,加强各省境内公路巡逻车辆的有效管理,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特殊情况时,能快速高效调度巡逻车辆,实现对事故现场情况的实时掌控,增强对异常事件的反应能力,提高指挥调度效率变得极为重要。*巡逻车辆的主要功能是:接到调度指令或例行巡逻时,对巡逻道路现场周边的异常情况进行现场采集并上传给监控中心,对*现场进行实时监管。可以全程监视并记录*过程;同时通过车载信息发布屏和车载警报装置及时把异常信息发布给周边人员,警示人员行为,将大大降低暴力抗法的发生率,提升交通部门形象;其结构总体技术要求:车载设备采取加固和固定措施,并具备快速拆装、整车美观的特点。车载设备安装不破坏原车车体及设备结构,同时车辆改装后需符合有关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确保机动指挥通信平台的各技术指标应与原载车的相应指标相同或接近。
巡逻车专用电瓶
电瓶巡逻车蓄电池推荐电力有12只6V210AH,或8只6V210AH串联一组,容量越大,电流输出时间越长,*巡逻车的载车平台整个车载系统装备包含两部分,即车外、车内两部分方案设计。车外结构设计:车外设备主要放置于车顶的设备平台内,如图4所示,车顶设备平台内设备安装由车头向后依次为:设备平台*前侧为整体、美观的高亮度的LED路政专用*;设备平台中间上部的车载遥控红外一体摄像机利用固定与平台内的支撑骨架与设备平台壳体连接;摄像机下侧的车载专用全向拾音器利用专用加工件与设备平台壳体固定连接,并进行密封防水处理;设备平台中间内部为主题设备箱体,其内部设备含无线警报控制器、GPS定位设备、无线视频服务、中控主机、稳压电源、无线路由器等设备,以及对设备箱体散热的轴流风机;设备箱体通过前部便拆锁具和后部定位销固定于减震平台,而后通过减震平台与设备平台壳体固定;设备平台中间底部内侧为设备平台散热的轴流风机,外侧安装车载警报器;设备平台后部从上而下依次是:后部高亮度LED路政专用*和车载LED信息一体化发布屏;其两种设备做出整体结构一起与设备平台壳体固定;设备平台后部的外侧均布内置设备的吸盘类通信天线;吸盘天线根据需要吸附在车顶即可。车顶所有设备的线缆由车顶沿车门的密封条向下延伸,由车门底部进入车体内,不破坏原车的结构,具有美观、防水的特点。并且所有由车顶进入车内的线缆,在进入车体时要对线缆进行保护,保障车门在频繁开启的情况下,不对线缆造成任何损坏。
电瓶巡逻车相关管理规定:为加强电动巡逻车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使用,加强养护,确保行驶安全和执勤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巡逻车车辆管理
1、由各社区(筹委会)、各部门负责本单位电动巡逻车的管理和调度。
2、电动巡逻车原则上应购买相应车辆保险,未购买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相关交通法规划分责任并进行处理。
巡逻车车辆使用
1、严禁无证驾驶。电动巡逻车应由专人驾驶,且必须具有《机动车驾驶证》C1证照以上资质。
2、严禁酒后驾驶。切实遵守“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规定。
3、严禁违法驾驶。驾驶电动巡逻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闯红灯、乱超车、开霸王车,注意队容风纪、车容车貌。
4、严禁超范围行驶。电动巡逻车应在规定的任务区域内行驶,不得到主干道和任务区域外行驶。
5、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非公务使用电动巡逻车,驾驶电动巡逻车不得办理私事,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巡逻车用车产生的事故责任
1、执行公务时,非人为因素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相关部门或单位按法定程序处理。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则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2、非公务驾驶车辆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3、非专人驾驶车辆外出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由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4、公车私用或无关人员搭乘电动巡逻车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和同意其搭乘的人共同负责。
5、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坏,由驾驶人承担维修车辆的全部费用。
6、凡违反车辆使用规定的驾驶人员一律解除合同关系,并承担相关责任。
电瓶巡逻车车辆维修
车辆维修原则上参照机动车维修规定,按照报告、审批、维修的程序,实施定点维修。各社区(筹委会)所属电动巡逻车由各单位负责,街道直属电动巡逻车由相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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